【重型車網 轉載】9月21日,國家對運輸車輛超載進行專項檢查,依托GB1589-2016的頒布和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》的下發。本輪治超工作有法有據、準備充分,行業從業者有觀望的,有違規中招的,各媒體進行密集的關注、報道,有行業人士因為集裝箱現狀而對管理部門吐槽漫罵的,行業協會對政策條例向主管部門行文反饋建議,主管部門從善如流、雖未發文但及時電話說明。國家、全民對超載如此關注,那么,我國車輛運輸超載產生的背景是什么?為何要治理超載現象?
什么運輸車輛“雙超”?
運輸車輛雙超即車輛超限超載,實際上國家兩個部門從兩個角度對運輸車輛超出標準及要求的定義。
超限的定義,來源于國家標準委和交通運輸管理部門,每種車輛國家都規定了外廊尺寸、軸核標準,如果超出了這個標準,就叫超限。
超載的定義
來源于公安部門,在核發運輸車輛行駛證時,每臺車都有個核載量及最大車貨總重要求,超出這個標準就叫超載。
在GB1589-2016發布之前,兩個部門對超限超載的標準執行不一致,六軸車裝載55噸在交通部門不算超限,但在公安部門核查時就算超載。GB1589-2016發布后,統一了雙超的標準,統一按各種車型的車貨總重來確定是否超標。
為什么要治理“雙超”?
超限,主要從車輛外廓尺寸來說,超出了國家規定的標準;超載,主要從車輛載重來說,超出了國家規定的裝載重量。運輸車輛雙超,無論是車輛尺寸還是裝載量超標,都有可能帶來許多的危害和風險。
1對道路的損害
特別是超載,核載30噸的車裝了100噸,對各種道路的損害極大,往往是國家花巨資修建的公路,短短時間里就殘破不堪;特別體現在早些年煤炭大省,拉煤車超載過多,壓壞了許多公路。因為,無論是高速、國道、省縣道等,在設計時都有一定的負荷標準,超出了一倍以上的負荷標準,路哪能不壞?
2對運輸車輛的損害
對執行運輸的車來說,超載對車輛硬件:輪胎、大梁、車廂等損害特別厲害,嚴重超載,比如對輪胎,原來四個月換一次輪胎,現在一個月換幾次輪胎;同時也加速的車輛報廢和縮短了車輛使用壽命,讓車輛帶病帶傷行駛,風險更大。
3對駕駛員和道路安全的危害
超載超限的車,駕駛員在駕駛時,不能像車廠設定的標準一樣及時剎車、控制車輛, 一旦出現意外,造成駕乘人員及周邊車輛、建筑、人員的傷害,極大地危及公共安全,影響、損失巨大。尤其是國家治超常態下,雙超車駕駛員如過街“老鼠”,難有平靜心態,急躁、心神不寧,更易發生事故。
4嚴重破壞運輸市場正常競爭營商環境
運輸市場一個普遍的現象是:車價十余年未上漲,但成本上漲了數倍;這個問題,很多人歸結于個體車主或運輸從業者價格惡性競爭,而價格惡性競爭的“底氣”來源于不斷挑戰裝載極限。應該說,這是我國運輸市場價格惡性競爭的一個原因,因為超載超限,所以,“再低”的價格也可以通過“再超”來消化,這不是良性發展的路子。
所以,通過以上大致的分析,雙超有這么多的問題,于“民”(司機)于國(國家道路、社會安全)于企(不良物流營商環境)都不利,故而,國家治理雙超,勢在必行,且勢必早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