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外媒報道,2020年12月31日,戴姆勒卡車北美公司同意了一項3,0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,以解決對其延遲召回的調查,這是戴姆勒自2019年底以來第二次同意就美國汽車安全監管機構的調查達成和解。
2018年4月,美國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對戴姆勒卡車北美公司約46.4萬輛汽車展開調查。其后,NHTSA表示該公司沒有及時召回汽車并遵守報告要求。
作為和解的一部分,戴姆勒卡車同意開展執行一項高級數據分析項目,從而加強其檢測和調查潛在安全缺陷的能力。根據同意令的要求,此項目為期兩年,但未來NHTSA也可能將期限再延長一年。
戴姆勒卡車必須支付1,000萬美元的預付金,以及撥出另外500萬美元用于提高安全的項目;戴姆勒卡車還同意至少與NHTSA每月會面一次。該和解協議規定,若戴姆勒沒有遵守法庭命令,將要接受1,500萬美元的延期罰款。
戴姆勒卡車表示,該公司致力于“生產安全、高效和可信賴的商用汽車。在此案中,還沒有任何與這次自主召回相關的人員受傷或事故記錄”。該公司補充稱:“我們感激這個可以大致解決這個問題的機會。”
NHTSA副局長James Owens表示:“汽車制造商應該正確地認識到安全召回責任的緊急性,并應向NHTSA及時、坦誠地提供所有安全問題相關信息,這些是至關重要的。”
此前,在NHTSA表示戴姆勒梅賽德斯奔馳美國公司在一些召回中沒有及時通知車主、沒有上交所有報告、并且沒有及時發起至少兩次召回后,戴姆勒在2019年12月同意達成一項2,0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。